互联网账号十条公告
发布人:吴兆立
发布时间:2015-03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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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4日发布《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》(简称“账号十条”,“ http://www.cac.gov.cn/2015-02/04/c_1114246561.htm”),并将于31日起正式实施。《规定》明确要求互联网企业将对机构和个人账号的名称、头像、简介等注册息进行审核,按照“后台实名、前台自愿”的原则,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账号不予注册。

江苏建筑学院积极响应这项政策,坚决支持网信办的规定,并第一时间在所辖网络空间加大对昵称、头像及个人简介等相关信息的管理力度,欢迎广大网友的监督和举报,对于确认违规的账号,将在24小时之内予以处理。您的关心和帮助是对我们最大的爱护。

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方式:

举报电话:12377

举报网址:www.12377.cn

举报邮箱:jubao@12377.cn

 

江苏建筑学院举报方式:

举报邮箱:center@jsjzi.edu.cn

举报电话:0516-83996183

附、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.docx

信息与网络中心

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